长春市双阳区智能计价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为长春市双阳区提供并安装1566套出租车计价器,出租汽车计价器应符合JJG517-2016《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具体参数详见货物参数及标准)。
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由成交商将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保证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是全新正品(不接受翻新产品),符合国家质监等部门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517-2016)。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以下政策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未来的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
4.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2018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与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公司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示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03月01日至2022年03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亿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二干小区18号楼旁办公楼)
(3)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如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出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需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